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廣播新聞頻道《山東新聞》報道,日前,省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山東省學前教育規定(草案)》。根據該規定,城鎮新建居住區幼兒園將以政府主導為主,幼兒園與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各級政府將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優先新建、改建和擴建農村幼兒園。
《草案》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將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和本地區教育專項規劃,合理規劃幼兒園布局,采取多種形式擴大幼兒園資源,中小學布局調整富余校舍和閑置公共資源應當優先用于舉辦學前教育。
為鼓勵民辦幼兒園發展,我省規定民辦幼兒園在稅費減免、登記注冊、職稱評審、教師培訓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有同等地位和權利,縣級以上政府應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今后,省內各級政府將重點發展農村幼兒園,優先新建、改建和擴建農村幼兒園,在財政投入、教師配備、表彰獎勵等方面向農村幼兒園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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